新安股份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
2020-10-29
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—化工》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现将 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:
一、主要产品的产量、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
注1:上述产量、销量为实物量(下同)。
注2:农药原药产品主要包括草甘膦原药、敌草隆原药等,农药原药其中一部分外销,一部分用于配制农药制剂产品。农药制剂产品主要包括各种规格的草甘膦水剂、草甘膦颗粒剂、敌草隆制剂等。
注3: 报告期外购原粉10,262吨,用于生产草甘膦制剂。
二、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(不含税)
注4:2020年1-9月主要产品价格同比有所下降,其中农药原药平均售价同比下降 12.75%;硅氧烷中间体平均售价同比下降12.7%;特种单体平均售价同比下降36.91%。
三、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(不含税)
注5: 2020年1-9月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有所下降,其中多聚甲醛平均单价同比下降16.34%;甲醇平均单价同比下降22.48%;液碱平均单价同比下降21.91%。
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,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0年10月29日
新安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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